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发布时间:2022-09-23 浏览次数:139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属社会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2]6 号)精神,我校已列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成为全省首批 35 家社会评价组织单位之一。省属社会评价组织可面向全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活动,并接受省级人力社保部门监督管理。通过社会评价组织等级认定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员,可按照我省规定,同等享受有关政策待遇。
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范围
职业名称 | 职业编号 | 工种/职业方向 | 级别 |
电子商务师 | 4-01-02-02 |
| 4、3 |